一、概述
腎綜合征出血熱(以下簡稱出血熱)是由漢坦病毒引起的一種自然疫源性疾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鼠類為其自然宿主和主要傳染源。根據我國出血熱的主要傳染源種類不同,本病可分為姬鼠型和家鼠型兩種主要類型,其中黑線姬鼠為姬鼠型出血熱的主要宿主動物和傳染源;褐家鼠為家鼠型出血熱的主要宿主動物和傳染源。通過多年研究,已經基本明確了我國存在姬鼠型、家鼠型和家鼠姬鼠混合型3種疫區,此外,近年來在我國還發現了以棕背鼠平為主要宿主動物的普馬拉型漢坦病毒。
世界上已有30多個國家發現腎綜合征出血熱,主要分布在歐亞大陸,其中發病最多的為中國、俄羅斯、朝鮮、芬蘭、瑞典、挪威、波蘭等。
我國每年腎綜合征出血熱發病人數占世界報道的漢坦病毒感染病例的90%以上,是受漢坦病毒危害最為嚴重的國家。我國大陸的31個省、市、自治區均有病例發生,臺灣也有漢坦病毒感染病例報告。我國年發病數最高曾超過11萬,近十年來我國年報告發病人數一直在2~5萬左右,新疫區不斷出現,并時有暴發流行,老疫區的類型也有所變化。近年來個別省份出血熱發病率明顯升高,形勢不容樂觀。出血熱病例以農村青壯年人群為主,不僅對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對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因此,在全國系統地開展出血熱的流行病學和病原學監測,了解我國出血熱的疫情動態和流行規律,了解宿主動物情況和病原分布,分析其流行因素,對于全國出血熱的預防控制工作至關重要。
二、監測目的
(一)了解我國出血熱的疫情動態和流行規律。
(二)了解我國出血熱的主要宿主動物密度、構成和感染情況。
(三)了解我國出血熱流行毒株的型別、分布及變異等情況。
(四)為分析出血熱流行趨勢和制定相應的防治對策提供科學依據。
三、監測病例定義
(一)診斷原則
根據患者的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結果進行綜合判斷。
(二)診斷標準
1. 流行病學史
在出血熱疫區及流行季節,或發病前兩個月內有疫區旅居史,或發病前兩個月內有與鼠類或其排泄物(尿、糞)/分泌物(唾液)直接或間接接觸史。
2. 臨床表現
2.1早期癥狀和體征:起病急,發冷,發熱(38℃以上);
2.2 全身酸痛,乏力,呈衰竭狀;
2.3 頭痛,眼眶痛,腰痛(三痛);
2.4 面、頸、上胸部充血潮紅(三紅),呈酒醉貌;
2.5 眼瞼浮腫、結膜充血,水腫,有點狀或片狀出血;
2.6 上腭粘膜呈網狀充血,點狀出血;
2.7 腋下皮膚有線狀或簇狀排列的出血點;
2.8 束臂試驗陽性。
3. 病程經過
典型病例有發熱期、低血壓期、少尿期、多尿期和恢復期五期經過。前三期可有重疊,并存在有大量五期不全的異型或輕型非典型病例。
4. 實驗室檢查
4.1 血檢查
早期白細胞數低或正常,3~4病日后明顯增多,桿狀核細胞增多,出現較多的異型淋巴細胞;血小板明顯減少。
4.2 尿檢查
尿蛋白陽性,并迅速加重,伴顯微血尿、管型尿。
4.3 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陽性(見附件1、2)。
4.4 恢復期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增高(見附件3、4)。
4.5 從病人血清中分離到漢坦病毒和/或檢出漢坦病毒RNA(見附件5、6)。
5. 病例分類
5.1 疑似病例:具備1、2.1、2.2和2.3~2.8之一以上者;或雖無明確流行病學史但臨床癥狀典型者。
5.2 臨床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加3、4.1、4.2。
5.3 實驗室確診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加4.3、4.4、4.5中的任一項。
四、監測內容
(一)全國常規監測
1. 病例的發現和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檢疫機構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發現疑似、臨床診斷或實驗室確診病例,城鎮應于6小時內、農村應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應在診斷后24小時內向相應單位送(寄)出傳染病報告卡,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具備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收到傳染病報告卡后立即進行網絡直報。
2. 個案調查
各省對所報告的出血熱臨床診斷病例和實驗室確診病例抽樣進行個案調查(出血熱個案調查表見附表1),年報告病例數在1000例以上的省至少抽樣100例進行調查,病例數少于1000例的省至少抽樣50例進行調查,病例數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