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時間:2005-08-02 17:47:08 閱讀次數:6970次
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衛生局,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屬(管)醫院:
今年2月新聞媒體報道了遼寧省人民醫院醫療服務收費存在的問題,遼寧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并進行了嚴肅處理。遼寧省人民醫院收費方面出現的問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一些地方、一些醫療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不斷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推行醫藥費用清單制、價格公示制和查詢制以及計算機價格管理系統,醫療服務價格行為有所規范。但由于一些地方有關部門和醫療機構價格管理不嚴等原因,致使亂收費現象屢禁不止,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十分強烈。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價格管理,切實解決醫療機構亂收費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認真開展醫療機構價格檢查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下同)和醫療機構要針對當前醫療服務收費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檢查內容包括: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分解項目,重復收費;已取消的項目繼續收費;不按標準計價單位收費;不按實際服務數量計算費用;超過政府規定的最高零售價格銷售藥品;混淆藥品質量層次與規格,變相提高藥品價格;招標采購藥品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價銷售;醫用耗材以次充好,提高收費;醫用耗材不按規定加成比例作價等問題。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盡快組織對醫療機構的價格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問題要責令限期整改。
二、建立健全各項價格管理制度
各地各醫療機構要在監督檢查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價格監督機制和管理體制,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要從制度、辦法上保證國家各項價格政策的貫徹落實。
各地要盡快執行《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并按照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療機構向患者提供所用藥品價格清單的暫行辦法》(衛規財發〔2002〕223號)和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關于醫療機構實行價格公示的規定》(計價檢〔2002〕2606號)的要求,全面推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價格公示、藥品價格清單、住院費用清單工作,建立各種形式的費用查詢服務,做到醫療機構價格公開、透明。逐步實現計算機價格管理系統,加強醫療機構收費管理,減少人為干擾。
各醫療機構要加強對收費人員的管理,同時要認真研究解決由于醫院科室經濟核算導致的不規范收費問題。建立健全院內控制制度,除財務部門以外的其它部門不得進行經濟核算與收入分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各科室收費。切斷醫療收費與臨床科室的直接經濟利益聯系。要建立價格監督領導小組,明確各有關部門、人員職責,組成醫療服務督察組,定期深入臨床科室、重點環節進行督察。定期研究、解決本單位價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責任追究制,實行醫療服務投訴查實處理辦法,加大監管力度。
各地醫療機構在加強內部監督管理的同時,要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健全投訴接待制度,設立舉報箱、意見簿和舉報電話,并定期把調查和解決的情況通知當事人。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發揮外部監督管理的作用,可委托有關中介機構、學會、協會等第三方組織每年開展定期價格監督檢查,并且每年在醫療服務系統內部進行價格信譽等級評定;也可聘請社會義務監督員進行監督,并形成制度。
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完善相關政策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加強價格管理的同時,針對存在的問題,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要繼續與物價部門溝通,共同努力,及時調整不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體系,為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價格行為奠定良好的基礎。要積極探索按病種與服務單元收費方式改革。
四、加強領導,保證各項價格政策落實
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做好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切實減輕患者負擔,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進“三項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具體體現。各地各醫療單位要提高對價格工作重要性和嚴肅性的認識,加強法制觀念,切實把價格管理工作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和自我約束機制,自覺遵守國家各項價格政策。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嚴格依法辦事,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確保任務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