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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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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發〔2018〕1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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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
關于修訂《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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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為加強醫院差旅費的管理,規范醫院公務活動,經醫院2018年第40次院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現修訂醫院《差旅費管理辦法》,請認真組織學習,切實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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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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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
差旅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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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院差旅費的管理,規范醫院公務活動,本著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根據《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行[2016]109號)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所指差旅費是指醫院職工離開新鄉市區,在國內開展公務活動所必需的費用。醫院職工出差原則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條?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出租車票不報銷)。
第三條?出差人員不得預借差旅費,一律先由個人墊支,回來后到財務科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第四條?醫院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沒有辦理書面審批手續的不得報銷費用。參加學術會、研討班、短期學習班,報銷時應附主管領導批準的會議通知,其他出差人員需填寫《新鄉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職工出差審批單》(見附件)并由主管領導審批。否則財務科不予核算。
第五條?旅差費報銷必須以報銷人往返車票為準,出差人員必須按捷徑乘車,凡繞道辦理私事或借出差游玩的費用不予報銷,只報按捷徑往返的費用。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醫院工作人員因公到新鄉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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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車 |
輪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飛 機 |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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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列車 |
動車 |
高鐵 |
||||
廳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
軟席 (軟座、軟臥) |
一 等 座 |
一 等 座 |
二 等 艙 |
經濟艙 (含高端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其余人員 |
硬席 (硬座、硬臥) |
二 等 座 |
二 等 座 |
三 等 艙 |
經濟艙 (含高端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第八條?出差人員憑有效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無票醫院不予報銷,同價位不同時間不同車次的票不予報銷;出差人應按照規定乘坐相應級別交通工具,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九條?工作人員出差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第十條?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主管院長和院長批準方可乘坐飛機。否則,若機票價格高于高鐵二等座價格,按高鐵二等座價格報銷;若機票價格低于高鐵二等座價格,據實報銷。經批準乘坐飛機的,其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含機場輕軌)費用、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限每人每次一份),可憑據報銷。
第十一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二條?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發生的房租費用。
職 ?務 ?職 ?稱 |
?省內標準 |
省外標準 |
正高職稱人員、院領導 |
330 |
380 |
副高級職稱、50歲以上正科級人員 |
290 |
350 |
其他人員 |
270 |
300 |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在規定等級標準內憑據報銷,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超出天數或規定等級標準部分由個人負擔,無住宿票據的,一律不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會議統一安排住宿的,只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
第十五條?伙食補助費實行包干使用,省內出差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
第十六條?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與市內交通、通訊相關的費用支出。出差人員由醫院院長辦公室安排免費交通工具或租車出行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五章??外出參加學術會議、培訓人員的報銷
第十七條?外出參加會議、進修、學習、培訓等(不包括學歷學位教育)。一月以內的,伙食補助、住宿費按出差標準執行;一月以上,伙食補助每人每月補助900元,住宿費每人每天限額(省內50元、省外80元內)憑發票報銷。進修學習期間報銷單位至學習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間交通費,公雜費只報銷往返各一天,在途期間的公雜費按出差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各種進修班、學習班等主辦單位收取的費用包括伙食費的,個人應如實申報,醫院不再發放伙食補助。
第六章?特殊情況差旅報銷規定
第十九條?到基層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組)等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工作期間每人每天伙食補助費30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條?經院領導批準,需要到外地治病的工作人員,可報銷本人到達治病地點往返一次的城市間交通費,不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因公負傷的除外)。因醫院病床緊張,病人需要在醫院外住宿的,按照出差住宿費規定等級標準,在省內可報銷3天以內、在省外報銷5天以內的住宿費,超過期限和規定等級標準的住宿費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一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事先經院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瀏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游覽。
第二十三條?出差訂票、退票手續費在20元以內的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第二十四條?各類職務、職稱確認的時間和級別,均以組織、人事部門下發的文件為準。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凡是與出差無關的票據,均不得在旅差費當中報銷。
?第二十六條?出差人員報銷要求:出差人員所取得的發票或收據必須是規范的正規票據,從各經營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要有稅務部門的監制章并附有發票審驗結果;從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收據應是當地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據。凡發票或收據內容不完整、大小寫金額不符、涂改、簽章不清楚及無發票審驗結果的,不予報銷。
第二十七條?出差人員票據丟失的報銷:出差人員車票、機票丟失,醫院不再給予報銷(同價位不同時間不同車次的車票不予報銷)。外出人員住宿費等其他票據丟失的,必須由收款單位補辦票據或出具證明(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否則,財務科不予核算報銷。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財務科負責解釋。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原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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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鄉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職工出差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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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鄉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職工出差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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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 |
部門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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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點 |
至 |
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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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 |||
擬出差時間 |
自 ?月 日至 ?月 日 |
擬乘坐交通工具 (是否帶車、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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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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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填表日期:
新鄉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院長辦公室 ??????????2018年12月25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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